| 1. | 報到注意事項 |
| | 請於自身比賽時間的30分鐘前至風雩樓一樓報到並領取保證金,報到後不得離場。未在30分鐘前通知工作人員會遲到晚到者,不給予延遲表演、更換順序之權利。表演時間到人未到又未通知者即為棄賽。 |
| 2. | 初賽注意事項 |
| | - 參賽資格:參賽者皆得為大專院校在校生(擁有在學證明即可)。
- 報名費用:每團新台幣600元(已含100元保證金)。
- 開放名額:50團(錄取5團進入決賽) 。
- 呈現時間:6分鐘(含setting、上下台),逾時則麥克風消音結束比賽時間。
- 表演歌曲的原創作者必須參與比賽當天的演出。
- 比賽現場提供的器材請參見附錄,若使用其他樂器請告知工作人員。
- 同一參賽者或樂團,不得重複報名創作組及樂團創作組,否則取消參賽資格,由候補參賽者遞補。
- 每樂團及樂手限報本組一次,請勿重複報名。
- 報名表上請註明參賽動機。
- 演唱歌曲在4/24後即確定不得更改,違者以棄賽論。
- 請參賽者準備創作歌詞,以word檔寄給金旋電子郵件信箱 admin@goldenmelody.org,格式請依照金旋確認信之附件回覆寄出。並於4/24前繳詞完成,逾期未繳詞者強迫退賽,由候補參賽者遞補。
- 比賽序號由主辦單位隨機排序。序號於4/30後即不得更改。
- 比賽當天請攜帶學生證或任何可證明學籍之文件(重/對唱組、創作組、樂團創作組中的每位參賽者皆須攜帶),否則強制取消該位參賽者上台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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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 | 決賽注意事項 |
| | - 表演歌曲的原創作者必須參與比賽當天的演出。
- 參賽者演唱歌曲須與初賽相同,不得更改。
- 表演時間以完整呈現一首歌為限。
- 比賽現場提供的器材請參見附錄,若使用其他樂器請告知工作人員。
- 比賽當天請攜帶學生證或任何可證明學籍之文件(重/對唱組、創作組、樂團創作組中的每位參賽者皆須攜帶),否則強制取消該位參賽者上台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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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 | 評分標準 |
| | 樂創組初賽 作詞25﹪ 作曲25﹪ 編曲20﹪ 默契20﹪ 舞台效果10﹪ 樂創組決賽 作詞25﹪ 作曲25﹪ 編曲20﹪ 默契20﹪ 舞台效果10% |
| 5. | 獎勵方式 |
| | 第一名 獎盃乙座 第二名 獎盃乙座 第三名 獎盃乙座 最佳作詞 獎盃乙座 最佳作曲 獎盃乙座 最佳編曲 獎盃乙座 最佳樂手 獎盃乙座 最佳人氣樂團 獎盃乙座 ※最佳作詞、最佳作曲、最佳編曲之獎項與創作組合併遴選 |
| 6. | 參賽者需配合金旋獎相關媒體採訪 |